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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基于全球互联网向广大网民提供中文检索服务。根据用户本人的指令,百度的搜索引擎系统会以非人工检索方式自动生成到第三方网页的链接,以便用户能够找到和使用第三方网页上各种文档、资料等内容。百度与中国多家著名宽频影视服务提供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各影视服务商在其自身的网站登载、存储、显示和播放影片,并向百度影视提供介绍影视的图片、文字等资料。我们推出百度影视的目的是方便用户检索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正版影视作品。 “百度”自身不存储、控制、编辑或修改被链接的第三方网页上登载、存储、编辑、显示被检索(包括但不限于以文字、图片或音乐等形式出现)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
百度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重视正版,打击盗版。百度要求所有与百度合作的影视服务提供商提供每一部影视作品均已获得相关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证明。同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百度制定了旨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步骤,当著作权人(权利人)发现在百度生成的链接所指向的第三方网页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时,权利人应事先向百度发出"权利通知",百度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采取措施断开相关链接。
权利通知
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 是某一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该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
- 百度的搜索引擎系统以自动检索方式而链接到第三方网页的内容侵犯了上述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请上述个人或单位务必以书面(传真或邮寄信件)的通讯方式向百度提交权利通知(除非有事先经百度同意,请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通知)。
请上述个人或单位务必以书面(传真或邮寄信件)的通讯方式向百度提交权利通知(除非有事先经百度同意,请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通知)。
请注意:如果权利通知的陈述失实,权利通知提交者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上述个人或单位不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是否侵犯了其著作权,百度建议该个人或单位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为了百度有效处理上述个人或单位的权利通知,请使用以下格式(包括各条款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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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 请完整、准确地指明涉嫌侵权作品的名称和登载该作品的第三方网页的地址。
- 请提供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谨此提示如以下材料可能会构成初步证明:
a、对涉嫌侵权作品拥有著作权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
b、对涉嫌侵权作品侵权事实的举证。
- 请您在该权利通知落款处亲笔签名,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公章。
请您把以上资料和联络方式书面发往以下地址:
中国北京市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2层
百度公司法务部
邮政编码:100080
或,传真至:
(86-10) 8260-7007 或 8260-7008
反通知
百度根据前述通知断开链接的,被断开链接的网站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可以依法向百度发出关于被断开链接内容不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百度可以恢复被移断开的链接内容,且依法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请您务必以书面(传真或邮寄信件)的通讯方式向我们提交"反通知"(除非有事先经百度同意,请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通知)。请注意:如果您"反通知"的陈述失实,您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您不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权利,我们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为了便于我们处理您的反对通知,请使用以下格式(包括各条款的序号):
- 请提供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 请完整、准确地指明要求恢复链接作品的名称和登载该作品的第三方网页的地址。
- 请提供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谨此提示如下材料可能会构成初步证明:
a、对被指控侵权作品拥有著作权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
b、对被指控侵权作品依法登载的举证。
- 请您在该反通知落款处亲笔签名,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公章。
请您把以上资料和联络方式书面发往以下地址:
中国北京市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2层
百度公司法务部
邮政编码:100080
或,传真至:
(86-10) 8260-7007 或 8260-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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